以跨境电商名义经营“地下钱庄”,警方出击!

发布日期:2023-04-01

据黄冈警方消息,一团伙以 跨境电商公司名义 与多家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签订跨境支付合作协议, 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并从中非法获取高额利润。

湖北黄冈警方联合市县两级警力于近日打掉了这一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作案手机10余部,转账银行卡40余张,作案电脑16台,账目资料数千份。

2021年10月8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收到湖北省厅经侦总队下发的李某等人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经过研判发现李某等人是一个涉嫌以跨境电商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团伙。

2021年12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厅将此案指定黄冈市公安局管辖。

2022年5月10日,该案被湖北省公安厅列为“雷火2022-剥茧”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在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文忠的部署下,黄冈市公安局与罗田县公安局抽调民警组成专班进行联合侦查。在其他警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专班民警初步掌握了李某等人犯罪信息。

2022年6月8日至10日,专班民警30余人,远赴广东深圳开展第一波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摧毁一地下钱庄窝点,抓获李某、江某、赵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

经查,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嫌江某等人为首的非法经营团伙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进行牟利。江某等人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境内开设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国内多家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签订跨境支付合作协议,再寻找目标客户,使用该团伙控制的公司帮助客户进行非法买卖外汇交易。完成交易后,江某等人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现已查明该团伙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高达20余亿元、江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目前,李某、江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