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开展银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3-03-19

3月15日,第281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以“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重庆银保监局局长蒋平等出席。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郭武平强调,今年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工作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组织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现在各行各业都将信息作为竞争的核心,同时,个人信息保护也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所以,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切实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升个人信息使用的规范性,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三是出台一些制度,包括《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以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四是继续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要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供给侧看,要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从需求侧看,要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今年“3·15”活动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共享数字金融”,共促消费公平实际也有普惠的含义在里面,从城市到乡村,从城市居民到新市民等,立足金融数字化,倡导“科技向善”,推动解决“数字鸿沟”。此外,还特别关注一老一少,引导老年消费者不要乱投钱,年轻消费者不要乱贷钱、乱花钱。

 

互联网贷款方面的问题

蒋平指出,在全国范围内,消费者对互联网贷款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诱导过度借贷,消费者“被贷款”,暴力催收、息费过高,另外还有过度的收集、不当的运用个人信息等。在这个方面,重庆银保监局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将消保的基因植入到顶层设计,夯实公司治理的基础。提出了法人机构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要跟本行的发展战略、人才储备、风险管理能力等资源禀赋相匹配,要压实“两会一层”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业务治理架构、风险治理架构、IT治理架构、数据治理架构,从制度和流程上把消费者保护要求前瞻性地融入其中。

 

二是将消保的触角延伸到合作机构,夯实业务管理基础。互联网贷款业务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机构依托技术、数据、生态上的比较优势,深度参与到了贷款流程当中。这些第三方机构种类繁多,一个共同特征是基本都缺乏相应的监管,其展业过程如侵害消费者权益,风险很容易沿着信贷的链条向整个金融系统蔓延扩散。因此,商业银行作为互联网贷款主要的出资方,要切实承担起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架构、制度流程要覆盖整个贷款业务的全链条。

 

三是将消保理念贯穿到核心的环节,夯实信息披露的基础。互联网贷款虽然本质上并没有改变传统借贷业务底层逻辑和本质属性,但其数据流、信息流驱动、无接触作业、借贷双方由于金额比较小一般不见面等特征,给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保护信息安全以及确保借贷双方信息真实、全面、有效地传递和确认,成为了消费者保护的核心问题。在传统的“了解你的客户”,就是“KYC”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对全方位信息披露、合作机构宣传行为的管理,要求“了解你的机构”,其实也是“KYC”,从客户方面,是要“让客户了解你的产品”,通过双向的信息确认和全流程的存证回溯管理,确保消费者真实意愿的表达和证据的留存。